科任教师也要具备班主任的“心”(2)

  • 日期:2011-09-02 08:25
  • 来源: 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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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班主任教师在具备了班主任的心理和责任意识后,一旦当班主任因故不在,或是偶然遇到学生发生矛盾以及其他问题时,任课教师要积极地代班主任行使班主任的权力和责任,诚恳而耐心地批评指正学生的缺点和错误,主动而公正地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这就会使可能是一场“持久战”的冲突或可能短时间升级的矛盾,瞬间化为云烟。这不仅缓和了学生之间的关系,安抚了学生的心理,更可贵的是极大程度上支持了班主任的工作,而且同时又是提高非班主任教师威望并取得学生信任的一种有效方法,更是班级教育集体性特点的最佳体现。

我曾遇到这样一件事:我刚进教室准备上课,却发现一位女生趴在桌子上,脸上刚哭过的样子,整个人却像睡着一样。询问其他学生后得知,这位女生被上一节课的老师批评了,下课时哭得很厉害,好像昏迷了。我喊了她几声,没有一点反应,教室里的其他学生却开始有一些异样的反应。当时我感觉这位女生可能只是心里不舒服,又害怕别的同学笑自己;但我也害怕她是真的昏迷了,如果不及时处理,会有意想不到的后果。所以,我果断地背起她,在学生的掌声中走出教室。到了办公室后,我又喊了她几声,她开始有了正常的反应。在简单地询问她几句之后,我让她先喝点水,安慰了她几句,又让当时在办公室的一位女老师先照顾一下,就去上课了。课堂上我向学生们谈了班级的集体荣誉与同学之间的关心和友爱,也很诚恳地指出了他们当时不尽人意的表现。下课回到办公室后,我再次安慰了那位女生,并分析讲解了一些道理,稳定了她的情绪后,让她回教室上课。之后,我将这件事汇报给了班主任,剩下的思想工作就由班主任解决了。

从此以后,在这个班上课,学生与我的关系就融洽了许多。

当然非班主任教师的“越俎代庖”不能事事代办,遇到难以化解或是只能由班主任解决的矛盾时,要妥善地将矛盾双方的情绪暂时稳定下来,然后交给班主任处理,自己从侧面进行辅助,千万不可事事代替班主任——尽管任课教师要具备班主任的心理和责任意识,但更要认清自己的“非班主任”教师的身份。必要时,应该始终让“真正的班主任”站在“班主任”的位置上,树立“真正班主任”的“班主任”威信,“非班主任”切忌喧宾夺主!

我们不否认有些任课教师各方面的水平都会高于某些班主任教师,但是,尽管如此,任课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喧宾夺主,将班主任的风头占尽,而使班主任的威信扫地。我曾经就遇到过一位很有能力的任课老师,几乎将班级的所有事情全部揽过去处理,几乎所有的学生不论发生了什么事,都去找他,而将班主任搁置一旁,给班级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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