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

首页 > 学生 > 学生课堂 > 正文

北京市2011年中考化学考试说明(4)

  • 日期:2011-09-13 08:42
  • 来源: 网友网
  • 浏览:
  • 字体:[ ]

4.化学基本实验与科学探究 (1)化学基本实验

考试内容 考试要求 目标层次
仪器的使用和基本操作   常见的 仪器 能识别试管、烧杯、烧瓶、锥形瓶、酒精灯、集气瓶、漏斗、长颈漏斗、玻璃棒、量筒、水槽、蒸发皿、胶头滴管(滴瓶)、药匙燃烧匙、试管夹、铁架台(含铁夹、铁圈)和托盘天平等仪器 ★★
      基本操作 1.会取用药品。 ★★★
2.会给物质加热。 ★★★
3.会使用和连接简单仪器。 ★★★
4.会检查装置气密性。 ★★★
5.会过滤和蒸发。 ★★★
6.会配置一定溶质的质量分数的溶液。 ★★★
7.能安全操作,能处理一般意外事故。 ★★
物质的制备和性质 气体的 制取 能用简单装置和方法制取气体和二氧化碳 ★★
   

关于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声明意见建议 RSS订阅 TAG标签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9 - 2019 学霸哥湘ICP备13002298号 链接/广告QQ:287668250

本站部分内容摘自网络,若您的文章不愿被本站摘录,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