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2)
- 日期:2009-05-17 09:04
- 来源: 互联网
- 浏览: 次
- 字体:[大 中 小]
法国股:负责法、荷、西班牙、巴西国事务;管理保护民教和招工事项。俄国股:负责俄、日两事务;管理陆路通商、边防疆界、庆典、礼宾以及官吏升迁与考绩等。美国股:负责美、德、秘、意、瑞、挪、比、丹、葡各国事务;管理埔保工务。海防股(光绪九年增设):掌管北洋海军、长江水师、沿海炮台、造船、制器、学堂、铁路、电线、矿务等。总理衙门设股,并非固定不变,前后时有增减,各股职掌也有所变换。
总理衙门之下,还设有几个机构,主要是:1.京师同文馆。同治元年(1862年)正式成立,目的在培养八旗子弟的外语人材,先后设英文馆、法文馆、俄文馆和德文馆。同治五年(1866 年)以后,又陆续增设了天文、化学、算学、格物四馆。同文馆设管理大臣,由总署大臣内特简。光绪26年(1900 年),八同联军侵占北京,师生星散。次年并入京师大学堂,改称译学馆。2.海关总税务司署。咸丰11年(1861年)成立,同治四年(1865年)由上海迁至北京。设总税务司一人,各口分设税务司一人及帮办若干人,掌管海关税务,但是,总税务司及各口税务司一直为洋员把持。
光绪元年(1875 年),清政府开始派遣常驻各国公使,分头等、二等、三等,都加钦差衔。公使由皇帝直接派遣,总理衙门负责具体安排及联系工作。因考虑到新开口岸众多,已分布地区辽阔,不易兼顾,奕?等人在奏请设立总理衙门之时,还建议在西北口岸分设通商大臣一人,分管各口事务。南方原设在广州的五口通商大臣,于咸丰9年(1859年)移上海,办理江、浙、粤、闽、内江各口通商、交涉事务,两江总督兼任,后又改由江苏巡抚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