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负责指挥值周班长、值日班长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6.通过竞选产生的常务班长,当任期已满时,负责组织并主持下一任班长的选举。
二.团支部
1.团支部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一人。
2.支部书记可由班长兼任,必要时,在班委会成员外另设一人。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全班共青团员,按时完成校团委布置的各项任务。
3.支部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发展新团员的工作,负责对团外积极分子的帮助、引导,使之尽快达到团员标准。负责向支部建议召开支部会议或团员大会,讨论研究发展新团员,一经批准,则具体负责组织,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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