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貌的基本类型
- 日期:2009-09-01 09:28
- 来源: 互联网
- 浏览: 次
- 字体:[大 中 小]
地貌类型的划分常采用形态和成因相结合,由大到小逐级分类的原则。为了某种需要也可以根据单一或多种指标的原则进行划分。地球表面最高(最大)一级地貌类型或地表形态是大陆和海洋盆地。第二级是大面积的山地和平原、海底山脉和海底平原等。山地和平原又包括低(小)一级的地貌类型,如山岭、谷地等。谷地中又包括河床、河漫滩等更低一级地貌类型。大地貌以内力作用为主导或主要是内力作用形成的;小地貌以外力作用为主导或主要是外力作用形成的。各级地貌之间都有一定的从属关系,即高一级的地貌类型是由一些低一级的地貌类型组合而成,低一级的地貌类型以高一级的地貌类型为发展基础,并逐级叠加在一起,组成一个相互联系的体系或整体。无论是内力为主导,还是外力为主导形成的地貌类型,都可以按形态成因原则再进一步划分。大陆表面地貌的基本类型是山地和平原。就广义而言,山地包括丘陵,平原则包括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