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学生校园暴力越来越严重,很多家长也都担心自己的孩子出问题,最近15岁的初中生小董在学校厕所被同学殴打致伤,事后出现精神障碍。
家人将打人者和学校告上法院,索赔医疗费等12万余元。打人者家长认为精神障碍与被打没有关系,司法鉴定认为二者有部分因果关系。昌平法院将于近日继续审理此案。
初中生在学校厕所被打伤
小董是昌平区南口学校的一名初中生。他说,2009年12月29日中午,他中午放学后被同学沈某等人拽进男厕所殴打。
小董家人称,当天是小董15岁生日。小董回家一进门就躺炕上哭,裤子都尿湿了,家人问原因他一开始还不说。家人带他去医院,南口医院初诊为头部外伤、面部软组织损伤,且被打后精神一直不正常只好住院治疗,医院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症。
去年11月,小董家人将南口学校和打人者沈某告上昌平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2万余元。如经鉴定构成伤残,还将索要伤残赔偿金。
打人方称遭冤枉才动手
沈某父亲称,据他了解,当天班里一男生不让小董坐座位,并要求他告诉老师是沈某逼他的。结果小董真这么撒了谎,沈某被老师训了一顿。沈某气不过,才叫人在厕所教训小董。沈某父亲称,自己当天接到学校电话第一时间去医院看望小董,检查说并没有大碍,自己还给了董家500元钱。几天后董家通知说小董神经不正常,他认为即使小董得精神病,也肯定不是被儿子打出来的,希望做相关鉴定。
南口学校相关负责人称,学校将按程序应诉,至于是否需担责将根据判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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