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安置帮教工作新部署

  • 日期:2010-02-20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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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央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京召开。来自高层的分析指出,由于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权威专家解析道,一是监狱、劳教所、看守所与安置帮教机构工作衔接不力,相当一部分刑释解教人员出监所后没有同家庭和基层组织衔接就直接流入社会,成为人口管理的盲区,有的重新违法犯罪;二是一些刑释解教人员家庭困难,本人缺乏一技之长,导致就业困难、生活没有着落;三是一些地方安置帮教组织不健全,经费没有保障,管理手段落后,安置帮教政策措施不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

    据悉,中央为此要求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安置帮教工作,促进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监内教育夯实基础

    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有关专家指出,首先应从监所抓起,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这是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基础所在。

    下一阶段按照中央的要求,有几项工作将紧锣密鼓地展开:

    建立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沟通机制。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在接受服刑在教人员后的一个月内,要将《基本情况登记表》送达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县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帮办)。被送达机关要与服刑在教人员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及其家庭核实基本信息,并依托村(社区)和家庭,制订配合监管改造的帮教方案,确定帮教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志愿者,于一个月内向所在监所反馈上述情况。对于身份不明等服刑在教人员,所在监所要通过公安机关继续核实其身份。

    加强对服刑在教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据了解,将由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服刑在教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将其纳入全国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总体规划。

    加强心理矫治工作。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将采取监所培养、社会招聘及与科研机构合作等多种方式,在监所组建专业心理矫治队伍,聘用心理矫治专业人员及社会工作者,对服刑在教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危机干预等心理矫治,促进服刑在教人员的教育改造。

    发挥社会、家庭帮教作用,促进教育改造工作。例如,监所可以利用亲情电话等方式,为亲人探视、志愿者实施帮教创造便利条件,增进服刑在教人员与家庭成员及社会的联系。

    做好刑释解教前安置帮教政策的宣传教育。例如,上海编制了《回归指南》手册,作为监所回归教育基本教材,对刑释解教人员出监所后可能面临的基本问题进行全方位指导。

    建立健全监所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应对每个服刑在教人员在监管改造过程各个环节的教育改造效果进行评估、建立档案。在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前一个月,对其在监所的表现,主要包括认罪悔罪、服刑服法、遵守监规监纪及掌握劳动技能情况,刑释解教后可能遇到的生活困难、家庭变化、社会交往等问题及回归社会危险性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将刑释解教人员分为重点帮教对象和一般帮教对象,并针对其具体情况,对相关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提出具体建议。

    还将进一步发挥社区矫正的积极作用。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当地社会矫正组织和安置帮教组织应配合社会工作者,提供专业服务,做好衔接工作,特别是在社区服刑人员服刑期满后落实后续帮教措施,确保其不失控、不重新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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